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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
视频剪辑 孙婷婷
通讯员 李屏
实习生 祁玥鑫 刘昱圻
因吊车操作不当,导致农民工胡先生被砸伤,经鉴定为7级伤残。然而胡先生找雇佣公司和吊车司机索要赔偿却始终无果。4月21日,经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,胡先生获赔了40余万元。
今年50岁的胡先生家住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,受聘于武汉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,主要从事移植树木工作。2020年12月19日,胡先生正在作业,被一辆吊车脱落的吊钩砸中胡先生的头部。胡先生后被送往医院救治,经检查,胡先生的颈髓损伤、重型颅脑损伤。事后,经调查,事故发生在于该公司安排的吊车司机敖某使用吊车操作不当,才导致吊车的吊钩脱落。
此后,胡先生的家人多次找雇佣公司和敖某要求赔偿,该公司和敖某仅支付了部分住院治疗费用,共计10.2万元。但胡先生仍需钱款继续治病,该公司负责人与敖某相互推诿,都不愿再出钱。无奈之下,2021年9月,胡先生向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,请求检察机关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帮助,经审查后,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受理了该案。
经鉴定,胡先生伤情为7级伤残。受理此案后,检察机关与案发当地的派出所取得联系,调查了解案件情况,收集相关证据材料。经了解,胡先生遭遇事故后,致使生活不能自理,丧失劳动能力,无固定生活来源,面对巨额康复治疗费用,家庭生活更是难以为继。
目前,胡先生与雇佣公司、敖某对于残疾赔偿金、后期治疗、护理、营养、误工等费用赔偿尚未达成一致。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决定支持胡先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为了帮助胡先生尽快拿到赔偿款继续治疗,检察官邀约多方进行沟通,并对雇佣公司和敖某释法说理。最终,三方同意和解。
2022年4月21日,胡先生与雇佣公司、敖某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,胡先生共获赔40余万元。除去之前支付的医疗费用,雇佣公司需再赔付17.4万元,敖某需要赔偿12.6万元。敖某当庭支付了该笔赔偿款,雇佣公司当庭支付了7.4万元,余下钱款将在今年底付清。
“太感谢检察机关,我才能拿回赔偿。”胡先生和家人拿到钱款后,一再向检察官道谢。
该院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,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,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,该院针对农民工讨薪、工伤赔偿等民事诉讼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维护困难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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